为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实施,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实际情况,最近黑龙江省人事厅出台了《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所获专利纳入全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从今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所获专利纳入全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
一是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中补充,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是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中补充,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三是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中补充,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刘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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