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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创新发展

--2007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全省知识产权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和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为目标,加大了宣传、培训、执法、案件侦破、案件审判的工作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较好地营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专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量持续增长。2007年,全省专利申请量达到7242件,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发明专利2386件,实用新型专利3706件, 比上年增长24.9%、8.4%,外观设计专利1150件,比上年下降4.6%。专利授权量为4303件,比上年提高18.8%。其中,发明专利668件,实用新型专利3079件,外观设计专利556件,分别占总授权量的15.5%、71.6%、12.9%。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申请专利68912件,授权37419 件。

  加快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省知识产权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工作,在立足省情,借鉴发达省份经验,广泛征求工商、版权、法院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征求意见稿)》。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全力打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一是以"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期间,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省及哈尔滨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30多家成员单位组织了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专利法》、《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并牵头联合省工商、版权、文化、植物品种保护、海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2006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二是坚持经常性宣传,强化各级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赠阅《中国知识产权报》推进知识产权普及性宣传,全年共向省及各市(地)四大班子领导、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及院士、专家赠阅《中国知识产权报》500余份。同时,在哈尔滨市主要街路设置了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广告牌,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声势。

  以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改善我省市场竞争环境。一是加强对市(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在利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集中进行执法实务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市(地)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选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有效提高了市(地)执法能力。二是主动出击,打击专利违法行为。以农机市场为重点,对哈尔滨农机大市场、绥化农机大市场进行了专利执法检查,维护了农机市场的专利秩序。三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在第十八届"哈洽会"上设立了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服务站,为参展商提供了多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推进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化,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一是加强了对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了对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确保了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的良性推进。开展了2001-2005年全省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支持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实现新增产值30亿元,新增税收5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为企事业单位和发明人的专利技术实施与转化搭建平台。组团参加了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第十四届杨凌农高会、第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展览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利新技术对接洽谈会",其中在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我省展团获得"优秀组团奖"和2金6银13铜的好成绩。三是加大了对专利试点企业的指导和经费支持力度,试点工作效果显著。

  拓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加速知识产权工作与国际接轨。一是成功举办了中日第16届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联合在哈尔滨市举办了"中日第16 届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促进了中日知识产权交流,提升了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影响。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日本知识产权界的合作。组团对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和专利代理人协会进行了访问,就我省企业引进日本废物处理专利技术项目进行了考察和磋商,为促进中日知识产权的深层次合作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际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先后组团赴德国、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进行了人才培训。同时,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赴澳大利亚和美国的知识产权培训,使我省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保护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局支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在哈尔滨市联合举办了"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高级培训班",使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本省接受了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二是积极组织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在加强对市(地)培训工作指导的同时,积极组织面向企业的培训工作,并邀请专利试点企业交流经验,拓展了培训内容,深化了培训效果。三是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实施能力为重点,组织专利试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赴发达省份考察学习。组织我省部分专利试点企业赴山东省青岛市对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金王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实地学习考察,学到了先进经验,提高了自身能力搭建了平台。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完成了知识产权国际信息网站升级建设,改版更新了网页,增加了服务内容,"七国两组织"专利数据库数据量扩容到了2250万件。组织编印了专利文献汇编《专利金桥》和《金山谁采》,并免费向全省企业发放。

二、商标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进一步强化商标服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取得了新突破,提高了我省自主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创建工作的宣传指导,使广大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积极性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新增"九三"、"飞云"、"葵花"、"摇蓝"、"花园"、"北大仓"等驰名商标9件,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使我省驰名商标达到20件;认定省著名商标58件,使我省有效著名商标达到了388件。二是在第18届"哈洽会"会开辟中国知名品牌馆,拓展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新领域。省工商局圆满地完成了"中国知名品牌馆"的招商、设计制作、布展和展示工作,通过多媒体屏幕和商标墙展示全国920个中国驰名商标和1338个中国名牌产品以及省内外著名商标。据不完全统计,知名品牌馆参展的26家品牌企业共接待客商3万余人次,签约意向近300单,签约金额3亿余元。三是以地理标志注册为重点,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在农产品商标注册特别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引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对"桦川大米"、"富锦大米"、"方正大米"、"东宁黑木耳"、"巴彦大豆"、"大兴安岭卜留克"、"尚志三莓"等特色农副产品注册了地理标志。全省已申请地理标志18件,有力地提升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商标战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3·15"和"4·26"期间,全省各级商标管理部门走向街头,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设立咨询服务站1700多个,出动车辆1360多台次,悬挂大型标语3140多幅,发放宣传材料130多万份。同时,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商标注册、使用、转让、许可、续展及商标保护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强化商标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打击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绿色食品标志的保护力度,对流通领域中存在的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查处。2007年,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782件,收缴罚没款478.27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643件,一般违法案件139件。收缴销毁假冒、侵权商标标识21.8万件。查获侵权商品37.01吨。一是严厉查处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建材、农资、化妆品及汽车配件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二是认真查处影响大、规模大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三是严厉查处侵犯中国驰名商标及特殊标志(特别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用权和特殊标志专有权的侵权假冒案件;四是积极查处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别是绿色食品商标)专有权的侵权和假冒案件;五是以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各种展销会、博览会、洽谈会的商标监管工作,拓展商标监管职能,积极介入会展经济监管领域,努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以查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商标侵权案件为重点,全面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标监管部门紧密结合实际,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取得了可喜成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商标权益人的合法利益。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突出米、面、植物油、肉、酱油、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酒类、水产品、豆制品、火腿肠、奶制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了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农村流动大集为重点,加强对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检查。二是以商标查验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大型超市、仓买、食杂店的商标监管。重点查验了各大超市的进货手续、索证情况。侧重查验食品的进货渠道、商标注册证、质量合格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及各种许可证情况,查验商品商标是否有侵权行为,特别是对一些有特殊标志的商品(如安全、绿标、奥标)进行层层审查,严格把关。三是强化全程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省各级商标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业户自律责任制,确立了基层工商所与辖区责任人、食品经营户的责任制度,制定了"违责同究"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定了食品经营单位分布及管理员责任区域,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个体户监督管理。

三、版权保护工作不断拓展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省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和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与哈尔滨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对哈尔滨市教化电子大世界、海城街音像市场等音像制品集散地进行执法检查,查缴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10000余盘,公开集中销毁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及各类非法出版物17.6万件,展示了我省反盗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版权贸易指导与登记工作,积极为社会提供相关法律业务。加强了对全省各出版单位版权贸易的宣传、指导与服务,并组织省内图书出版社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向参展单位发放版权贸易材料,对版权贸易活动进行现场具体指导,向社会各界提供版权法律咨询,为法院、工商、文化、公安等各有关部门进行版权鉴定。全年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投诉和著作权纠纷9起,受理作品自愿登记139件,审核登记涉外版权贸易合同89份,代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2件。

  加强监管,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注意发挥市场特派员作用,加强对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零售市场、集散地的市场、批发市场实施监管,坚持售前送审制度。全年共指导审读室审读图书22253册,要求下架图书近万册,查处案件52起,收缴非法出版物30820册,没收非法所得10290元。同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震慑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平安工程”建设、“文化环保工程”建设、“反盗版天天行动”、整治“四假”和“春雷行动”等打击非法出版专项行动,确保了"三条底线",努力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2352人次, 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2097个次、店铺摊点6707个次、印刷复制企业1803家次,取缔关闭摊点142个、印刷复制企业8家、非法网站6家,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79821件,实施行政处罚39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

四、音像市场管理更加规范

  继续加大音像市场整顿力度。按照文化部要求,2007年全省各级文化部门以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泛滥的势头,最大限度地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开展了音像市场反盗版天天行动。行动期间,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大中城市为重点,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新闻出版、交通运输等部门,从发现、查处案件入手,追根溯源,追查侵权盗版的来源并截断非法音像制品流通网络和清剿非法经营窝点, 对侵权盗版实施了精确打击。全年全省共出动文化稽查人员125968人次,检查音像场所1558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5万余片(盘),为正版经营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展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行动,震慑音像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按照文化部要求,我省开展了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行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动员准备工作充分、集中查缴行动迅速、实施方案得当,顺利完成了销毁任务。全省共销毁违法音像制品45万余盘。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宣传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第九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2007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主题,积极开展了第九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以培训班、研讨会、知识竞赛、专题论坛、专家访谈、盗版销毁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并通过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图片展、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音像市场法制宣传资料,讲解正版音像制品常识,提高群众的鉴别能力,树立自觉抵制盗版的意识。

  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全面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2007年,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围绕文化市场的动态与发展趋势、文化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的制作、网吧技术管理措施应用等内容,分片对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伊春、黑河等市和省农垦总局辖区的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年共举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540余人。

  加强文化市场制度建设,建立严格、完备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2007年,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制度建设的通知》,规定了文化市场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举报受理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即层级监督制、学习培训制、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制、监督检查制、绩效考核制、罚没物资管理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案件转办制;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即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案件处理进程公示制。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量化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加强领导和宏观管理力度。2007年,农业部将黑龙江省确定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试点省,投资10万元支持试点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农委加强了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力度,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并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制定了2007年全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执法试点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了具体工作措施,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联合查处假冒侵权案件。2007年共查处假冒侵权案件11起,其中侵权案件7起,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分别进行了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和要求停止非法活动的处罚。通过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假冒侵权行为,保护了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营造了农业行政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品种权人共同维权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培训工作。省农委举办了“全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培训班”,聘请省内外专家就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发展趋势,国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要求,以及品种权申报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来自全省各市(地)农业委员会科技科(处)、法规科(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研处的负责同志,省内品种权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六、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

  开展“龙舟行动”,打击边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哈尔滨海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海关知识产权"龙舟行动",共立案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3起,案值30余万元(计算真品价值达400余万元),罚没包括服装、手提电话、皮具、手表等在内的大量侵权商品,此外还在进出境旅检环节收缴了大批盗版光盘等侵权物品,有效地震慑了进出口侵权分子,保障了我省良好的进出口经济秩序。

  严密海关监管,确保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及时查处。2007年哈尔滨海关不断加强对侵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分析工作,构建全关区范围内侵权产品、地域、企业等信息档案,不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实施风险分析和企业分类管理,较好地勾画出打击侵权的工作蓝图。根据货运渠道、行邮渠道及旅检渠道知识产权案件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和各个执法环节操作配合办法,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关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作中,不断提高审单人员对潜在侵权货物的敏感性、预见性和洞察力,加强基础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加强货物成本核算、图像分析、单据逻辑关系分析等意识,有效甄别伪造合同、违报品名、假名邮递、夹藏偷运、仿冒商标等侵权形式。

  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2007年,哈尔滨海关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8·8”海关法制宣传日和“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等机会,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管理相对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针对我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保护能力低的状况,采取送政策上门,召开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宣讲知识产权海关法规、海关保护意义、执法程序及执法成效,鼓励和引导国内企业积极寻求海关保护。

七、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力度

  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和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省公安厅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导各市、行署、系统公安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切实做到每次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使"山鹰"专项行动有效地开展起来。

  确定重点,攻坚克难,突破大案要案。按照省政府、公安部提出的“精确打击,全程打击”的要求,将公安部督办、中央和省领导批办的案件以及犯罪突出危害严重的案件,放在工作首位,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立案52起,破获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挽回经济损失680.19万余元。

  建立机制,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省公安厅在积极主动地抓打击工作的同时,重视抓协作机制的建设。在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建立了密切协作机制,与检察院、法院建立了协作机制;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税务局、银行等16个横向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区警方建立了打击跨国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

八、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2007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的决定和部署,积极探索开展专项斗争的有效途径,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件19人,批准逮捕10件13人。

  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开展的立案监督工作宣传周中,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为宣传重点,采取上街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形成立体宣传网络。共出动人员800余人次,分发传单10余万份,播发宣传稿件、讲话60余件(次),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了与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的协调,就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进行沟通,达成了共识,推进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17个部门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意见》的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能力提高

  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2007年,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调节知识产权关系,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科技兴省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208件,同比增长20.2%;结案210件(含旧存6件),同比增长23.5%;涉诉标的额1750.04万元,同比增长4%;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43件,同比增长13.2%;结案51件(含旧存10件),同比增长34.2%,涉诉标的1547.07万元,同比增长208.21%。

  加强审判指导与监督,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我省法院为适应我省知识产权纠纷新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和涉外案件不断增多的新形势,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强化了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是落实审判分工责任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落实合议制度,提倡主管庭长担任审判长,提高庭审及合议质量;充分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作用,统一司法尺度,保证适用法律意见的正确和统一。二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及裁判标准的统一。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备案制度,及时下发了关于《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备案制度的通知》,2007年司法认定驰名商标8件。四是对于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侵权赔偿标准等问题,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通过在《审判研究》上发表案例分析、以生效判决释法解疑等形式,逐步统一执法标准。五是针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的特点,省法院特别强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程序性的限制;法官对其裁量权行使的理由、依据和预期的结果负有充分说明的义务,并应将其判断形成的推理过程展现在裁判文书中;要求严格执行省法院制发的《关于规范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的指导意见》,增强侵权判定的直观性和全面性,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六是严格审限管理,通过对临近审限案件的提示预警以及对延长审限申请报批程序的控制,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竭力降低超审限案件数量;全省法院克服了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缩短了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和调解工作,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7年,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原则,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广泛开展诉讼指导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全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调撤率在4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积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宣传与交流,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领域。2007年“中日第16届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市召开,期间日方代表到省法院参观、座谈,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工商局、哈尔滨海关、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哈尔滨市中院部分有关领导出席了此次座谈会。与会代表针对双方共同关心的有关诉前临时措施的适用、专利技术鉴定及专家意见的采用、对自主商标及驰名商标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法院还借此机会积极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日方代表对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积极组织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布,2007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布24件,扩大了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对田麦饺子机公司与思念食品公司、苏阿姨食品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的案例在《黑龙江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以案说法,增强了裁判的透明度和说服力,提升了公众知识产权法制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机构设置,不断充实审判力量。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设和审判机制建设,大部分未设立知识产权庭的法院已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统归一个审判庭审理,或专设合议庭审理,确保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省法院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齐齐哈尔中院审理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扩大了管辖专利纠纷案件法院范围,方便了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累了经验,培养了队伍,进一步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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