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中省直企业:
为做好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7]3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编报范围
为全面掌握我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地为财政部提供企业财务快报数据,2008年我省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是: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各类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2007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范围的企业,2008年新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应纳入而未纳入编报范围的企业。享受地方财政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全部纳入编报范围。省直部门应将纳入财政决算口径的所管企业全部纳入编报范围。
中央驻我省企业,尤其是已享受或将要享受地方财政政策的企业,在向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报送企业财务快报的同时,应抄报所在市(地)财政局。
二、编报软件
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继续使用财政部企业司与北京久其软件公司共同研制开发的"久其报表数据管理系统"软件,没有该软件的新企业,要在第一次报表时加报"单户封面",以后各月用EXCEL表格报送。
三、报送时间
各市(地)财政部门、各省直企业及有关省直部门,务必于次月7日前将企业财务快报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应于次月8日前上报。除1月份快报在2月21日前报送外,其他节假日不顺延。因关闭、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快报口径发生变动时,应同时附报相关说明材料。
四、报送方式
各县企业财务快报仍由县级财政部门向所在市(地)财政部门报送,各市(地)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省财政厅内网报送。绥芬河市和杜蒙县的企业财务快报,由两市(县)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省财政厅内网直接报送。
各省直企业和有关省直部门的企业财务快报,通过电子邮件(cztslj@sina.com或hljcztqyc@163.com)、传真(0451-53643946)等方式,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五、报送内容
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均报送《二○○八年XX月企业主要指标表》和《二○○八年XX月企业补充指标表》。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按照财务和产权关系分别由省属企业、有关省直部门和地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母公司或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市、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除破产、关闭、歇业等特殊原因外,编报企业财务快报的企业户数不应随意减少。
为便于地市财政部门操作,我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类快报统一使用"2008年企业分户快报参数",通过企业代码库区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2008年快报参数,请在各自的电子邮箱中查找,新报企业可到省财政厅网站查找。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认真编制企业财务快报,对编制和上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或拒绝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快报的企业,将取消其享受地方财政政策的资格。
(二)各市(地)财政部门、各省直企业及有关省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设专人负责,并于2008年2月21日前报送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市(地)财政部门要上报各区、县企业财务快报负责人、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三)为便于企业与财政部门联系,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部门要在政务网上公布财政部门负责企业财务快报的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要尽量采取网上直报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四)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各市(地)财政部门、各省直企业及有关省直部门,要于2008年1月28日前上报本企业、本部门和本市县法人户数。哈工大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以及报送合并快报的集团公司(包括市县各级集团公司)要列出企业名单。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扩大编报范围工作,不得以各种方式、各种借口拒收企业报表。各县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财务快报数据的收集、审核,按时上报市(地)财政部门(具体上报时间由市(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地)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对本市(地)及所属县的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把好审核关,确保按时上报省财政厅。
为提高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质量,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报送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2008年各单位快报负责人经办人通讯录
2.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封面
3.二○○八年XX月企业主要指标表
4.二○○八年XX月企业补充指标表
5.
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
6.
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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