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知识产权局:
为了学习借鉴发达省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局将于2008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部分企业厂长、经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赴发达省市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考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所赴省市:
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湖北省、辽宁省、上海市共七省市。
二、分组情况:
江苏省、浙江省为一组,由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组织实施;
辽宁省、上海市为一组(执法考察),由省知识产权局法规处组织实施;
广东省、山东省、湖北省为一组,由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组织实施。
三、名额分配:
每个市(地)推荐1-2家企业主管厂长、经理或知识产权负责人。另外,还组织5个市(地)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各市(地)可向法规处直接协调推荐人员。
四、经费使用:
交通费用由企业和本单位自行承担,其他费用由省知识产权局承担。
各市(地)将考察人员名单(包括单位、职务、性别、电话)于8月19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
联系人:翟俊梅
联系电话:0451-82608028 13936009961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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