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动员我省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自主科技创新,经国家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决定开展首届“中国发明协会创业者奖”评选活动。我省发明协会将组织参加这次评选活动,希望各单位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本人已做出一项或多项技术发明,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多人共同完成的技术发明应是第一发明人。
2. 通过本人的自主实施或通过所在单位实施和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方式,至少有一项技术发明已经产业化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全国获奖人数为50名左右。此次评选活动不向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要求
1. 请参加评选的每位候选人认真填写“中国发明协会创业者奖”候选人推荐书并仔细阅读其中的要求。
2. 请于2005年8月26日之前将填报完的推荐书及所需附件一并报送省发明协会。
附件:“中国发明协会创业者奖候选人推荐书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4号 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管理处
联 系 人:赵 鹏
联系电话:0451-826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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