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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两国版权交流与合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
 
2010-09-07    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地时间9月3日,正在英国出访的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与英国知识产权大臣朱迪斯·威尔考克斯男爵在伦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和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中英两国版权交流与合作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阶段。
  协议强调,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促进国内经济与全球经济发展、鼓励继续支持创意产业的价值和重要性,承认促进、完善和强化国家版权体系的重要性,期望进一步促进双边合作并增进双边商业贸易。双方约定,定期举行正式会晤,在讨论版权重大议题、交流版权相关信息、分享版权立法和执法最佳实践、研究版权保护规律、相互提供培训机会、有关国际重大版权事务协商、促进和鼓励对与版权相关的知识产权体系的运用和理解等方面进行合作,加强版权战略伙伴关系。
  柳斌杰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英两国在版权保护方面有着优良的传统,对世界版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和建立作出过重大历史贡献。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版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健全,市场机制不断成熟,版权产业不断发展,公众意识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不断加强,为提高民族自主创新能力,保护创造、鼓励运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进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柳斌杰说,当前,中国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国政府将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积极的姿态,不断推动广泛的国际版权合作。中英两国版权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对促进两国的版权保护制度意义重大,而且还将对推动国际版权事务作出积极贡献。
  威尔考克斯表示,面对数字和网络技术对版权保护制度的冲击和挑战,中英两国签署版权战略合作协议不仅有利于两国在版权方面的合作,而且对两国在更宽领域的合作也会产生积极影响。加强版权保护合作、对话,不仅能增强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分享彼此的成功经验,更有利于两国的经贸发展和文化交流,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签字仪式后,中国版权代表团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协议,以及音乐版权保护问题、数字网络版权保护问题,特别是奥运会版权保护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形成了基本共识。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司长吴尚之、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司长张福海,英国知识产权局行政长官约翰·阿尔特、知识产权局版权及执行董事部部长埃德蒙·奎蒂参加签字仪式。(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赵海云 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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