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
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促进全省专利申请数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黑龙江省专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专利补贴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就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的专利、2009年8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提出专利补贴资金资助申请。
二、专利申请,资助实际缴纳的申请费。
三、授权专利,发明每项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每项资助600元。
四、专利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由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受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31日。
申请专利申请费资助的需提供《黑龙江省专利补贴资金申请表》、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哈尔滨代办处出具的缴费收据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专利授权项目补贴的需提供《黑龙江省专利补贴资金申请表》,专利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需汇总申请项目,于9月15日前将《黑龙江省专利补贴资金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及《黑龙江省专利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报至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高 辉 电话:0451-826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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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